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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19 15:08:23 访问量: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46号),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关工委”)建设,推进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服务青年师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四条 离退休老同志具有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独特优势,是培养教育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根据“用人所长、自愿量力”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高水平大学贡献聪明才智。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学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全校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对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育,关心青年一代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第六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五史”教育,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听党话、跟党走。

第七条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帮助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八条 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志为强国建设、复兴伟业做贡献。

第九条 开展法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和院系,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帮助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善于同违法言行作斗争。

第十条 协助参与学校党建工作。配合学校党、团组织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配合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支持老同志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

第十一条 进行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督导、评教评学活动,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指导青年教师、干部业务进修和师德培养;指导学生业务学习、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第十二条 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指导相关学生社团活动,以及读书、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制作、文艺、体育活动。参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化解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第十三条 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重要问题、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供学校决策参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关工委设名誉主任1名,由学校党委书记兼任;主任1名,由学校党委分管关工委工作的现职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退休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1名,由退休正处级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1名,由现职正科级人员担任。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关工委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秘书长值守日常事务性工作。

学校关工委委员组成:离退休老同志、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党委统战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关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经费管理、工作制度、评优评奖、纪律监督、委员会换届等相关工作。

学校关工委组成人员由学校党委确定。在关工委组织中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校关工委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五年为一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换届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业工作组织,如理论研究、学生党建、教学督导、技能培训、社会实践、文艺指导、社区教育等组织。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校院两级关工委。学校关工委与学院关工委是业务指导关系。学校关工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上级关工委交办的事项和任务。学院关工委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各一名,委员若干,由学院在职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和离退休老同志及在职教师组成。学院关工委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学校关工委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每年定期向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学校关工委汇报工作。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全校离退休的教职工自愿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都是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的一员。学校关工委要不断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更多的人特别是新退休的低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有计划地组织骨干队伍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理论研讨等,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覆盖面广、素质优良、热爱师生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第十八条 学校关工委在政治、思想和生活上关心参与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身体健康。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文件,通报有关情况,邀请他们参加相关会议。学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    方法制度

第十九条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基本方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需要,创新内容和方式方法,采用“滴灌式”方式,将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渗透到教学、科研、生活中去,力戒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

1.   抓基层,增活力,重实效。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推动各学院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2.抓典型,重交流,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推广各学院关工委以及老同志个人的创新工作经验。

3.抓活动,办实事,从点滴小事做起。以活动为载体,搭建多种平台,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工作。发挥学院关工委的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4.抓榜样、树标杆,作表率。通过表彰和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5.抓学习,强素质,增才干。学校关工委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适应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条 学校关工委建立工作和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1-2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由学院关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参加,进行培训和交流工作经验。

3.每年举行一次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活动,表扬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4.每学年深入学院2-3次重点调研,做好工作交流,推动学校关工委工作开展。

5.学校关工委理论组与报告团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进行理论交流、研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关工委建立岗位职责、理论学习、委员联系学院、经费管理使用,科研创新、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关工委主动加强与老干部处、老干部党委、党建组织员队伍、教学督导员队伍、关心老一辈工作委员会、延安精神研究会、河大社区等涉老组织的联系与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关工委经费和聘用退休老同志的工作补助,由学校财务专项列支。关工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办事,严格经费支取、使用、购物、报销等监管制约措施。做好预算、决算,接受学校财务审计。

学校关工委根据各单位举办的关心下一代特色活动情况,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为保证学院关工委开展活动,各学院应对院关工委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校关工委全委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党委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河北大学关工委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